潍坊欣泽希化工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以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19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函〔2019〕37号)文件要求,现对潍坊欣泽希化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潍坊欣泽希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内,生产规模为8000吨/年氢溴酸、1000吨/年四溴乙烷和2000吨/年钴锰溴三元一体催化剂。 2007年12月17日,潍坊市环境保护局以潍环审[2007]176号《关于潍坊欣泽希化工有限公司8000吨/年氢溴酸、1000吨/年四溴乙烷和2000吨/年钴锰溴三元一体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2012年7月6日,潍坊市环境保护局以潍环验[2012]27号《关于潍坊欣泽希化工有限公司8000吨/年氢溴酸、1000吨/年四溴乙烷和2000吨/年钴锰溴三元一体催化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验收后,为降低生产操作难度,减少风险控制点,提高生产安全性,企业于对氢溴酸生产及四溴乙烷生产进行了改造,由此导致污染物的产生及排放量发生变化,但项目的投资主体、建设项目的性质、建设地点未发生变更,主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动,污染物排放量较验收期间有所降低,以上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2019年3月19日,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以潍滨环评函[2019]5号《关于潍坊欣泽希化工有限公司8000吨/年氢溴酸、1000吨/年四溴乙烷和2000吨/年钴锰溴三元一体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进行备案的函》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进行备案。
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该项目既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项目土地证潍国用(2010)第G112号且根据规划局出具的证明,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处理情况
2.1废气:
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废气溴、溴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参照氯与氯化氢执行,溴65mg/m3,溴化氢100mg/m3);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溴、溴化氢、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参照氯与氯化氢执行,溴0.4mg/m3,溴化氢0.2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
2.2废水
全厂排水系统分为雨水排水系统和污水排水系统,该项目外排废水产生总量为:5.68t/d,包括:生产废水0.4t/d,地面冲洗水2.4t/d,办公生活用水2.16t/d,初期雨水0.72t/a。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沉淀池暂存后由罐车运入崇杰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运入崇杰污水处理厂处理。从水质上看,最终排放废水CODcr≤2000mg/L、BOD5≤400mg/L、SS≤6000mg/L、盐分≤250mg/L,达到崇杰污水处理厂接收标准。
2.3噪声
噪声经减振、隔声和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
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2.4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回收综合利用,产生的废铁屑与蒸馏残液为危险废物,厂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库,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注: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材料摘录自《潍坊欣泽希化工有限公司8000吨/年氢溴酸、1000吨/年四溴乙烷和2000吨/年钴锰溴三元一体催化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三、联系方式:
地 址: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临港工业园内
联系人:王建春
联系电话:18706681306
E-mail:120037330@qq.com